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各级政法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不断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理念,扎实做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鹤城,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贡献更多政法力量。
一、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坚定法治自信。《决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政法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树立高度自信、保持坚强定力,不断丰富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要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持续深化全战线全覆盖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政法大讲堂,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阐释宣传,引导广大政法干警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要不断强化“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作用,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八五”普法,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鹤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立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彰显法治温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特别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我们必须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要,紧盯“办事难”“执行难”“打官司难”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力推进政法机关“放管服”改革,扎实推动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把群众“期盼的事”变为政法机关“要干的事”,把政法机关“在干的事”办成群众“满意的事”,从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中检视法治建设工作。要牢牢守住公平正义这条法治建设“生命线”,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入开展政治督察、法治督察、案件评查,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以良法善治守护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要按照“五个法治化”要求,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这一“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强化“如我在诉”,注重“事心双解”,推动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切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评判者。
三、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根本任务,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法治担当。法治与发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决定》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全国老装备工业基地,东北地区营商环境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黑龙江相继出台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推动营商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形成了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营商环境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政法机关必须担起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就齐齐哈尔市而言,要自觉站在助推全省“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早日建强、推动鹤城实现“四个新提升”“八个新突破”的大局中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市场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振兴发展推进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全市政法系统共创“齐心护企”品牌助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齐齐哈尔市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十项制度》,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好“执行暖千企”“检察护企”“双千警务”“法治体检”等活动,助企纾困、解决“疑难杂症”。要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以高质量法治为鹤城振兴发展助力添彩。
四、始终把“维稳创安”作为根本目标,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城中增添法治底色。法治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效方式和根本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当前,受世界局势持续动荡、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社会矛盾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五类风险”交织叠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我们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坚定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用好重点人员、重大风险隐患、舆情风险“三本台账”,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0个重点领域平安创建”等专项行动,切实管好未成年人、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人员、社矫人员等人员,用法治力量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努力实现“十个不发生”“维稳创安”工作目标。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拓展“四所一庭一中心+N”联调联动解纷模式,不断丰富诸如“三官一律”进网格、“三无村(社区)”创建等法治元素,持续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重点行业调解,最大限度把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让市域成为重大社会矛盾风险“终结地”,确保国家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